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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销售与出口退税的基本会计核算(二)

2006-06-19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2、预估购进(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余单证齐全,需要做出口销售核算)

  预估购进

  借:库存商品 100

   贷:应付帐款 100

  出口销售(假设退税率为13%)

  借:应收外汇帐款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借:主营业务成本-库存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

   贷:应付帐款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不退税转入 4

   贷:应付帐款 4

  (预估购进,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应交增值税-进项,同样,这里出帐也就不能出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以及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对于该进项税金,通过应付款反映。这是在帐务处理非常容易出错的地方。)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付货款

  借:应付帐款 117(100+13+4)

   贷:银行存款 117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 17

   贷: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4

  (这里也是容易出错的地方,很容易重入库存。)

  严格按上述核算方式进行核算,科目间的勾稽关系会很清晰,而且便于日常帐务检查,特别有利于发现“库存商品”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出口增值税”的帐务处理错误。“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出口增值税”这一科目,是一个比较麻烦的科目,很容易成为“利润的垃圾桶”,以至于不能反映企业的真正盈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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