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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解纳税人应纳的房产税的计算

2006-06-05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1)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税法规定,纳税人拥有房屋权属的,应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例  某企业所拥有的房产原值为2 500万元。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一次扣除率为30%.该企业应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应纳税额=2 500×(1-30%)×1.2%=21(万元)

  (2)以房产租金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税法规定,纳税人将房产出租的,应按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从租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例:某学校将部分闲置的房屋出租,月租金收入5 000元。该学校应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应纳税额=5 000×1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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