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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进项税额的核算

2006-06-01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物资采购”等账户,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如,永明公司7月份进口材料一批,海关核定的到岸价格为1 000 000.元,应交进口关税300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和税款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则会计处理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1 000 000+300 000) ×17%=221 000(元)

  借:原材料 1 3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21 000

   贷:银行存款 1 52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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