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学习 > 做账技巧正文

兼并企业的会计处理

2003-12-25 14: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兼并其他企业前,应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其中涉及有关财务事项的,需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企业兼并其他企业,要依被兼并企业是否丧失法人资格来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参见「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情况下,兼并企业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保留法人资格的情况下,兼并企业的会计处理」、「兼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会计处理」。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