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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现租赁收益

2003-12-25 13: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本科目核算出租人融资租赁业务应收但尚未收到的收益总额,包括租金和利息。实行净额法核算的出租人不设置本科目。?

    根据租赁合同起租时,借记“应收租赁款”(应收的租赁款项总额)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收益部分)和“待转租赁资产”(租赁物资的实际成本)。每期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租赁款”科目,同时将应收租赁款中的租赁收益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租赁款”或“租赁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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