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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业务程序及账务处理

2006-07-01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1.提供典当物品及典当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供当物来源等证明。如购买发票、房产证等。

  2.由典当行评估人员对当物进行鉴定、估价,并确定典当金额,签发当票,付给当金,当金一般为物品二次流通价的50%至80%。

  3.质押当物经双方当面清点,签封后由典当行保管。质押当物在典当期或续当期内,发生损坏或遗失由典当行按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4.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大都以月为单位,分为1个月、2个月不等。最短为5天,最长为6个月;典当期内及届满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原来当期的50%,并结清前期与当期的利息及费用。

  5.典当物品当期或续期届满5日,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绝当物估价3万元以上的,可按《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双方约定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有权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6.典当收费包括综合费用及贷款利息。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每月收取标准为:动产质押典当不超过4.2%,房地产抵押典当为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为2.4%,综合费用在当金中预扣。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北京地区个别典当行收取3.9%手续费,暂免收利息费。绝当后当物尚未处理的,当户申请赎当或续当的,除按相应当期收费标准收费外,还要按己绝当天数及当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主要核算科目

  1.“抵押贷款”。资产类科目,主要核算房地产典当,收当房地产当物增加时记入该账户借方、减少时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

  2.“质押贷款”。资产类科目,主要核算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典当。核算方法同抵押贷款。

  3.“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备抵类科目,期末典当行应估计贷款回收情况,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期末估计损失准备金额记入账户贷方;实际收回贷款时根据收回金额,将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数予以转销时,记入该账户借方。如抵押贷款发生损失,确认无法收回时,经批准确认为减值损失,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如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金额,借记抵押贷款,贷记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在贷方,表明抵押或质押贷款估计发生损失。

  4.“资产减值损失”。费用类科目,当物发生损失时记入该账户借方,损失减少时记入贷方,期末将余额转入损益,转后无余额。

  5.“绝当物品”。资产类科目,绝当物品增加时记入该帐户的借方;减少时记入该账户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绝当物品金额。

  账务处理实例

  王先生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经理,因去国外采购一批货物急需现款,于11月30日将自己的爱车开到民德典当行进行典当,经评估人员鉴定估价为10万元。当期为3个月,月综合费用率为当金的4.2%、月当金利息率为5‰,经验证相关证件符合规定后,随即将当金付给王先生。账务处理如下;

  1.支付王经理贷款时,

  借:质押贷款 100000

   贷:预收综合费 12600(100000×4.2%×3)

     现金 87400

  2.按月计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500

   贷:利息收入 500

  3.由于汽车降价年终估计该轿车抵押贷款可发生损失4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00

   贷:贷款损失准备 4000

  4.若王经理于2006年2月末归还了贷款,赎回当物,其账务处理为:

  借:现金 101500

    预收综合费 12600

   贷:质押贷款 100000

     综合费收入 12600

     应收利息 1000(前2个月的利息)

     利息收入 500(后1个月的利息)

  由于未发生损失,应将预提损失准备转回。

  借:贷款损失准备 4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4000

  5.若王经理3个月后无能力赎回当物,汽车即为绝当物品。账务处理如下:

  借:绝当物品 100000

    营业外支出 1500

   贷:质押贷款 100000

     应收利息1500

  6.若经双方协商将当物汽车予以拍卖,拍卖成交价为160000元。销售拍卖死当货物,税法规定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费用1600元。如不考虑其他税费,则扣除贷款利息、增值税及拍卖费用后,应退给当户王先生的绝当溢价为50746元(160000-100000-1500-6154-1600)。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现金 158400

   贷:绝当物品销售收入 101500

     应付绝当溢价 5074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6154(160000÷1.04)×4%

  同时结转绝当物品的销售成本

  借:绝当物品销售成本 100000

   贷:绝当物品 100000

  7.由于市场的变化,若汽车最后拍卖价格为80000元,如其他条件不变,则应向当户追索26177元(100000+1500+80000÷1.04×4%+1600-80000)元。其账务处理为:

  借:现金 78400(80000-1600)

    其他应收款 26177

   贷:绝当物品销售收入 10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077

  8.如将绝当物品由典当行自行销售时,如该车的售价为11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现金 110000

   贷:绝当物品销售收入 105769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4231

  同时结转绝当物品的销售成本,

  借:绝当物品销售成本 100000

   贷:绝当物品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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