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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的账务处理

2006-06-09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月末,应将所有收益账户的贷方余额从各账户的借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将所有支出账户的借方余额以各账户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方。以工业制造企业为例,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产品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同时: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折扣与折让

     产品销售成本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投资收益(即投资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经过上述的结转后,应比较“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若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则表示本月发生的亏损额,将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其会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若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则表示本月合计的盈利额,将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其会计处理为: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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