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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006-05-26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仍然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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