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学习 > 做账技巧正文

预收帐款及预售房部分定金首付会计处理

2006-05-25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预收帐款及预售房部分定金首付的涉税及会计处理办法?

  答: 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京地税营[1995]319号)规定: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预收定金,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

  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