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学习 > 会计基础 > 正文

会计基础知识之利润分配的账户设置

2016-04-27 15:37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利润分配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利润分配”账户

  “利润分配”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该账户借方登记实际分配的利润额,包括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发生的净亏损;贷方登记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额等其他转入数,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年末,应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

  账户可能有余额外,其他各个明细账户均无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的贷方余额为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即可供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借方余额为历年累积的未弥补亏损(即留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

  该账户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2.“盈余公积”账户

  “盈余公积”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该账户贷方登记提取的盈余公积,即盈余公积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使用的盈余公积,即盈余公积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结余的盈余公积。

  该账户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股利”账户

  “应付股利”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该账户贷方登记应付给投资者股利或利润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或利润,即应付股利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该账户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