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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售后回购

2013-01-08 11:02     来源:     

  售后回购(还本付息)

  会计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有证据表明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增值税:不论回购价格是多少,均按照货物的销售价格确认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所得税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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