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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的核算

2012-12-31 12: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作者:编辑部
  “应收账款”账户,用于核算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账户核算。“应收账款”账户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数;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

  应收账款是因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债权,其入账价值包括: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款、增值税,以及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企业销售商品或材料等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时,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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