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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条件

2010-05-06 23:30     来源:     

  用票单位需要印制具名发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2)独立核算,财务会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3)遵守财经纪律,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近三年来没有发现偷逃税和发票管理上的违法违章行为;

  (4)统一发票式样确实不能满足业务需要而需自行设计发票式样或发票年使用量超过400本。

  用票单位不能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一律不能印刷企业具名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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