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审计师考试 > 审计师考试报名 > 正文

兵团2021年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1日-6月24日

2021-06-11 10:2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兵团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审计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1〕1号),2021年度全国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10月10日统一举行。为做好202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兵团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政策规定

(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的规定以及《〈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审人发〔2003〕4号)《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的要求实施。

(二)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1号)等的规定实施。

二、 报考条件及相关说明

详见《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附件)。

三、 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门:《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2门:《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题型为主观题。

(二)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审计署官网主页“公共服务”栏目内的“审计考试”专栏。

四、 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及科目

10月10日(星期日)    

初、中级 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五、 报名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同)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注册用户。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或信息维护。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报名平台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或联系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

2. 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www.cpta.com.cn)点击“工具下载”,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3. 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1. 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到现场核验。

2. 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以上须进行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时,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按要求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方便报考人员。

3.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4.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核验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完成报名,按提示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咨询。

(四)报名、现场审核及缴费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6月24日

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6月12日-6月25日

(上午:10:;下午:16:)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6月13日-6月26日

六、 考点设置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兵团考区的考点统一设置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 准考证打印

2021年10月4日至10日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权限,应试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 成绩和证书查询

(一)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网上开通,届时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二)证书查询验证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 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初、中级资格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92元;高级资格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100   元。

十、 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报名和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兵团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1年6月10 日

 

附件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一、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取得助理审计师职称,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六)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二、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界定

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工作登记单位确认。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三、 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四、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报考要求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五、 报考优惠条件、免试条件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可以按照有关政策精神,根据当地审计人才培养情况,设立优惠政策放宽学历、任职年限、职称资历等报考条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备案。具体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

 


微信公众号

萨恩教育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