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经济师考试 > 经济师考试报名 > 正文

2021年的辽宁中级经济师考试费票据办理的通知

2021-09-01 09: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关于办理2021年考试费票据的通知

请有办理2021年考试费票据需求的报考人员,于考试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如实填写附件“2021年开具考试费票据模版”电子表格,并将准考证图片和电子版表格发送到指定邮箱(lnrskssf@sina.com)申请电子票据。“辽宁省非税收入统一收据”电子票据有邮箱和微信公众号两种接收方式,报考人员可任选其一。

1.邮箱接收方式: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回传电子票据至考生邮箱(选择此方式,可不必填写手机号)。

2.微信公众号接收方式:申请票据前,微信搜索“电子票服务”公众号、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葵花码),关注并绑定手机号(如开票申请后再绑定手机,将接收不到电子票据)。填表时须填写绑定手机号,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点击“电子票服务”公众号左下角“票夹”接收并查看电子票据(选择此方式,可不必填写邮箱)。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