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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重庆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公布

2021-04-25 19: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7月20日9:00─7月29日17:00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中级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考试条件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五)其他职业资格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衔接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六)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考后资格复审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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