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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09-27 15:21     来源:嘉峪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甘肃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详情如下

甘工信发〔2019〕37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甘肃矿区人社局,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甘肃省经济系列、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类别

经济系列包括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工程系列包括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二、资格条件

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甘肃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1号)、《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2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网上申报

2019年,全省经济系列、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8000/zcxt,登陆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发证、查询,并启用电子职称证书。请各地、各单位尽快按照《关于进行“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认真研读“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在系统界面下载),及时创建组织机构和申报人员个人账号。

网上申报时间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按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时间截止后将关闭申报通道。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一)学历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19年11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军队学历等其他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6.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并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

(四)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填报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五)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材料由申报者按水平高低排序,课题(项目)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六)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七)业绩成果-专利材料

上传的专利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水平高低排序。

(八)业绩成果-智库成果材料

上传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以及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获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的证明材料。上传到“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栏目。

(九)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

四、审查推荐

(一)发挥用人单位的主导作用

用人单位要择优推荐,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坚持申报数量、申报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公开公示。主管部门在推荐报送前,因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二)严格推荐申报标准

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对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开、展示工作,弄虚作假的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报送。

(三)认真审查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州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四)按时上报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州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工信厅网上受理高级资格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未网上申报的,不再受理。

五、有关事项

(一)关于原始材料的要求

由于今年首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准备原始材料备查。原始申报材料主要是在系统中上传的现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材料的原件,并按顺序整理,列出纸质材料清单。管理单位和评委会有权抽查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确需复核原始材料的,各市州、县市区单位人员原始申报材料由市州职改办统一受理。原始申报材料由下级职改部门按要求统一报送,不得由申报人员个人报送。

(二)关于论文的要求

国家级论文已由权威期刊调整为国内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是否为核心期刊为准。2018年7月1日以前已经在我省权威期刊目录范围期刊发表的论文,可按核心期刊对待。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均不含增刊、副刊、特刊、专刊、专辑、内部期刊、论文集等。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1区和2区(根据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大类))的SCI论文的,或发表在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期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的,对论文篇数不作要求。

省级论文以查询国家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的期刊结果为准。没有纸质期刊为依托的电子期刊暂不予认可。

(三)关于时限的规定

业绩成果均计算到2019年9月30日,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止。凡未在网上按规定提供相应业绩及资格条件等材料者,一律视为缺少相应的业绩或资格条件,且不再通知单位及本人补报。

(四)关于答辩的规定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通过人员,须按照《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 )的规定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关于统一办证的问题

由省工信厅工程系列、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办理网上证书。

(六)关于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间断的;

2.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在处分期内的;

3.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4.没有市(州)职改部门推荐意见,单位公示报告或评审表、简表未加盖印章的;

5.破格晋升人员无单位和市(州)职改办专题报告的;

6.评审所用表格不符合省职改办规定的、填写内容不详实的;

7.不按组织程序上报,或个人上报材料的;

8.已经成立工程系列高评会的市(州),我厅不再接收该市(州)属单位的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七)关于申报单位账号的创建

省工信厅所属各单位职称业务工作人员请及时与厅人事处取得联系,获取本单位的登陆账号和密码。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登陆账号和密码请与本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获取(单位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账号均由单位创建,均从单位申报职称)。民营企业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职改办负责创建。

(八)关于另行组织评价的情况

为涉密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开辟特殊通道,可单独组建评价组评价,不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人:刘 帅 联系电话:0931-8929199/8929290)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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