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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8日-8月3日

2018-07-20 16:23     来源:广州人事考试网     

摘要:广州市2018年经济师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7月18日17:00-8月3日17:00。考试收费标准按每科66元收取。

穗人考中心函〔2018〕41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4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市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及方式

经济机考时间为11月3-4日,按专业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见下表。

 

批次 专业 考试时间 科目
11
初级:所有15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
11月3日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1
10:30-12: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22 中级: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旅游经济 11月3日下午 15: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2
16:30-18:0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33 中级:商业经济、金融、保险 11月4日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3
10:30-12:0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44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税收 11月4日下午 15: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4
16:30-18:0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二、考试地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机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0号)的机考设置及考试数据安全要求,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市暂不设分考区,具体考试的详细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用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专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用非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业余学习期间,可以累计计算专业工作年限,但脱产学习的,脱产学习期间不计算专业工作年限。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时间及考试收费标准

1.2018年经济机考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7月18日17:00-8月3日17:00。

2.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按每科66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新注册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属于广州市市直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并打印《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的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考试考务费一经缴交,不予办理退费退考手续。

6.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的规范管理。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交报名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18年10月29日 9:00–11月2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打印后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申请更正。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考生考前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www.51cpta.com.cn)进行模拟测试,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作答过程和试卷结构。

3.考试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考生须连续作答所报考专业的两个科目,每个科目作答时长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作答时长为3小时。

4.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报考的两个科目均按“缺考”处理。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每个科目考试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需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9年1月3日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按考生所属报名点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4),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请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按时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5)。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复核材料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都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八、证书领取

“广州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领证通知”栏目。

九、考试用书联系方式

2018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共出版32种。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查询购买(咨询电话:010-64962347)。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3. 工作简历表

4.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

5.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6. 代办委托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7月18日

广州市2018年经济师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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