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的公告(2018年第5号)

2018-10-08 14:59     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的公告(2018年第5号)

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环境,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操守,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氛围,依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6月预约式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9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一年的处理;

二、对“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及“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8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两年的处理;

三、对“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1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三年的处理。

以上所有违纪人员禁考期内不得报名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违纪情况及处理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通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名单(2018年第5号)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基金考试违纪人员名单(2018年第5号)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的公告(2018年第5号)

微信公众号

萨恩教育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