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0-08-10 14:11     来源:宁夏自治区财政厅     

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考生应在考试日前 14 天, 通过“我的宁夏" AP P 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 以下简称“健康码,, ) ' 如实填报信息。领取后应持续关注“ 健康码” 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 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初级会计考试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红码”“ 黄码” 考 生应咨询当地 疫情防控部门, 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 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 在考试前转为“ 绿码”。

2."健康码” 为“ 黄码” 或“ 红码” 的考生和来自国 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国(境) 外旅居史、 与 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 接触史的考生, 必须严格执行隔离医学观察。凡高风险地区返 宁考生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凡中风险地区返宁考生实行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还须提供解除隔离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洌阴性证明, 方可参加考试。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在治愈且解除隔离前, 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应 从考试日前 14 天开始, 启动体 温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 程序“ 宁考安” , 每天进行健康行程登记打卡, 桉照“ 一日一测 , 异常情况随时报” 的疫情报告制度, 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考试机构或社区防疫部门。

4.考试日前 14 天内,考 生应尽 量避 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 (境) 外旅行、居住; 尽 量 避 免 与 新 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 人员接触; 尽 量 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 密集的场所聚集。 在备考过程中, 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 注意个人卫生。

5.考试当天 , 考 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 方式前往考点, 应 至少提前 60 分钟到达考点, 凭准考证、身份证和“ 健康码” 进 入考 点 , 与他 人 保 持 安全间距 (1 米以上)。

6.考 生应自备 医用口罩, 自进 入考 点 参加 考 试 至考 后 离场期间, 除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外, 应严格按照疫悄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医用口罩。

7.考生进入考点 时, 一律检测体温、查 验“ 健康 码"。 考 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 如发现体 温 37. 3•c , 需现场接受 2 次体温复测, 如体 温仍超标准, 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 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 并作出书 面承 诺后, 做 好个 人 防护, 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接受健康检测或立即 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 期间, 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服从 现场工作人员安 排,考试结束后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 诊就诊。

10. 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 承诺巳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 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按照疫悄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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