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萍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2018-09-21 09:34     来源:萍乡市财政局      

江西省萍乡市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在2018年7月-2018年12月,请从事会计工作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公告

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赣财会[2018]21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萍乡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8年7月份至12月份。

二、培训对象:从事会计工作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全省统一使用《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2018年版)》。具体培训内容为:《管理会计类政策解读》、《企业会计类政策解读》、《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解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政策解读》和《重大经济事件评述》等。

四、培训形式: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一种形式参加培训。

(一)网上培训

登录“江西财政”网(http://www.jxf.gov.cn/),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选择“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或“北京东奥会计在线”,进入学习。

(二)现场面授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会计人员参加当地会计管理机构组织或指定的现场教育培训单位。各地面授培训单位由当地财政部门对外公布,市直集中面授培训单位:

萍乡学院: 萍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三楼培训科)

报名地址:萍乡市公园中路169号(金碧辉煌正对面)

联系电话:0799-6799903(办公室)

15870087373 谢老师

13707999930 李老师

五、培训要求:

(一)现场培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课时内容授课、考试,严禁借培训之名乱收费,如发现只收费不培训或乱收费的,一经查实,取消承办单位培训资格。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鼓励、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对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会计人员,应减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的培训费。

(四)培训单位组织培训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将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备案。

萍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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