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的调整变化

2017-07-14 15: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自资产评估师考试最新政策公布以来,报名条件及其考试科目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放宽啦!

根据《资产评估法》要求,考试报名条件调整为: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有所调整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由原来的《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个科目,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4个科目。

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考试科目由原来的《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5个科目,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4个科目,其中《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2个科目纳入资产评估师资格统一考试。

三、科目调整后,原科目与新科目转换对应关系。

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科目对应转换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原考试科目《资产评估》有效成绩,可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

二是原考试科目《财务会计》《经济法》2科必须全部通过,才能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的合格成绩。只通过1个科目,不能转换为新科目。

三是原考试科目《资产评估》《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3科必须全部通过,才能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3科的合格成绩。《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只通过其中1个科目或2个科目,不能转换为新科目。

四、2017年考试报考科目的具体要求。

答:为保证考试平稳过渡,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实行原考试科目和新考试科目同时进行的方式。具体报考要求如下:

首次报名人员及未取得任意一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参加新科目考试。

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按照以下两种情况选择其一进行报考:

一是按照原来5个考试科目要求,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若考试结束后仍未全科通过,则有效成绩对应转换至新科目。

二是参加新科目考试。有效成绩按上述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

自2018年起,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进行。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在今年的资产评估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