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补考期限的通知

2021-08-13 08: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延长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补考期限的通知

中总秘[2021] 64号

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各授权机构、广大考生:

为进一步保证学习质量和促进考生职业发展,激发学习热情,学有所获,获能所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根据目前市场总体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补考期限予以延长,考生可根据学习进度等自身实际择期参加补考,具体如下:

一、参加中总协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初级、中级和高级项目考试的补考考生,补考期限由现行规定的2年延长3年,延至5年;

二、在5年补考期内(自第一次考试之日起连续5年),补考考生有6次补考机会,可根据自己学习进度情况自主选择补考时间;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生补考机会顺延;

三、补考期限内,补考费按中总协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考试补考收费标准收取(详见当年管理会计师专业能(PCMA)项目初、中、高级招生简章);

四、补考期限内,教材以项目发展、质量提升为目的进行更新、修订,考生需按更新、修订后的教材内容进行学习并参加补考,由此产生的新教材购买费用,由补考考生承担;

五、考虑到补考政策的连续性,按现行考试办法仍在2年补考期内的考生,仍使用旧版教材参加补考;2年补考期过后按本通知第一、二、三、四条执行;

六、2017年12月16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参加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中级考试的考生购买现行2020版4本教材,补考延长期3年内,中总协给予一次性补贴,按半价收取教材费。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之前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项目考试办法及招生简章等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招生简章和考试办法将据此通知内容适时修改。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