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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降房价是个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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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 13:44:18

中国会计网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日前建议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发改委此前称,将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出台物业税,增加物业保有环节的持有成本,一方面可以将闲置房产挤向市场,增加住房供给;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少房产流转环节的税收成本,如二手房营业税等。(8月23日《信息时报》)

  以上所指的“物业税”,指的是“土地出让金、房产收费、房地产税”三税(金)合一。在经济属性上,招、拍、挂下的土地租金本质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房产收费是有偿服务,而房产税收则具有强制性,这3者性质根本不一样,合在一起,有可操作性吗?而且,作为政府调节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杠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很有可能造成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信号的扭曲。当下,城市的高速发展很大部分来源于“卖地”,取消土地出让金,无异于在抽地方政府的血,在断他们的后路,他们答应吗?

  即使通过“物业税”的征收,房地产价格能有所下跌,但房产商可不是吃素的,他们怎么能“忍看房价成流水”。开征物业税,一旦带来降价效应,房产商也一定会通过增加小区附加值(如品牌)、改善环境和周边配套、提高房屋质量以及其他促销形式来稳定房价。

  房价是一个动态均衡的过程,在当前房地产需求大于供给的条件下开征物业税,有限的房价下降空间更有可能会立刻被膨胀的消费者心理预期所抵消。这时房价不仅不会下降,甚至还有可能上升。“物业税降房价”之说,根本就是一个乌托邦。

  在国际上,物业税是一种财产存量的课税,针对的是土地价值、房地产价值,是以财产的持有为依据的,这才是物业税的真正含义,而不是简单的什么“税金合一”、“三税合一”、“化整为零”。正如有专家所言,物业税并不以降低房价、引导资源配置为目标,也不以抑制开发商圈地、降低开发门槛为主要内容,而只是一种单纯的政府公共服务价格。

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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