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税务资讯>税务动态>正文


沈阳实物福利开始上税 单位年货已经在个税账上

www.canet.com.cn

2006-3-17 10:26:39

中国会计网
 

  刚过新年,春节又近在眼前。无论是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每个职员都希望单位能发点福利,拎着花花绿绿的袋子回家多神气啊!但如果你还认为那些东西是白来的就大错特错了。昨日,记者就年货福利发放的相关问题咨询沈阳地税部门时,已经得到相关负责人的肯定回答:年货福利已经按照个税标准开始纳税。

  细致算账 发东西搭上车马费

  “逢年过节,单位的实物采购部门虽然能有些‘小恩小惠’,但大车小车地拉来拉去、劳民伤财、堵塞交通的现象也是我们不愿看到的。”1月10日,沈阳某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办公室主任肖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其他职工一直“窥视”的“奥妙”。

  肖女士说:无论企业出于何种目的给职工发放实物福利,这笔钱终归还是要算在企业自己的账上。“羊毛出在羊身上”,也就是说,这些钱本来就是职工所应得的。但是,经过这么一番倒手之后,职工得到的实物与应得的钱数却往往相去甚远。

  比如今年元旦之前,我们给职工发放的福利是这样的:每人一台加湿器、一箱啤酒、一箱酸奶还有一些卫浴洗涤用品。如果到超市去买,这些东西大概在350元左右。单位是按照350元的标准给每位职工置办福利的,且不说现在单位采购都是送货上门,单是要把这些福利分发到每位职工家中,每人就付出了15元到50元不等的车马费成本。也就是说,如果单位直接发钱,就用不着花费这些额外的成本了。我们单位有260余名职工,光车马费这块,无形之中就浪费掉近万元。

  权威说法:沈城实物福利开始上税

  “实物福利也必须按照工资标准进行缴税。”沈阳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长久以来,实物发放一直是大大小小单位的一项福利,是可以不缴税的。但从今年1月1日开始,除了对困难职工的生活补助外,沈阳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渠道发放的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都必须按照个税标准开始纳税。纳税的标准是按照分摊在每个员工身上的标准进行缴费,得到的福利越多,上税越多。

  这位负责人介绍,现在,税务部门已经将实物福利纳税列入税务稽查的范围。而通过这段时间的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单位的实物福利都已经按照工资标准缴纳了个税。下一步,有关部门会逐步实施规范、减少工资外的福利、补贴,并逐步禁止发放实物。

  个例谈访 “禁止实物发放”需过程

  对于禁止实物发放的话题,市民的反应冷热不均。沈阳市地税部门的张小姐认为:发放生活用品等实物,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福利待遇,需要一个过程。以前有不少人就是冲着这个福利才挤进好企业的。其实,每个家庭都不是特别需要这些东西,而且一个单位经办采购人员可以钻很多漏洞或是拿回扣,容易造成腐败现象。一家单位发东西,另外一家不发,容易让人产生心理不平衡。把福利等收入纳入工资统一管理,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既不会造成资源浪费,又能与国际接轨,还能给国家增加税收。

  沈阳某公司经理王先生认为,这个问题也是让人挠头的事———众口难调嘛。把福利打入工资管理范畴,作为个人来说,肯定要多交税。过节发点福利,员工们心里高兴,工作起来肯定就有劲儿了。相反,把钱打进卡里,冷冷清清的,一点气氛都没有。不过,既然国家对工资管理和税收有新规定,不妨逐步实行,让人们心理接受时有个缓冲。


打印】【关闭

 
上一篇:中国税改:挑战与良机
下一篇:中国税收收入结构酝酿大变局 所得税贡献率暴涨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