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市场经济在客观上要求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鉴证必须建立在精神超然、地位中立、过程客观、意见充分、表达公允的基础上。其中注册会计师超然的精神和中立的地位是前提,客观的审计过程是关键,充分而公允的审计意见是结果。由于审计鉴证的必要性和普遍性,还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还具有社会监督的作用。因为事后的鉴证,往往会促进平时行为的规范。正如美国前总统里根所言:“你们的协会和注册会计师职业在建立和维持资本市场的完整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独立的审计人员为经营企业和政府机关的财务报告提供可信性。没有这种可信性,债权人和投资者就几乎无法作出给我们的经济带来为定性和活力的决策。没有你们,我们的财务市场将土崩瓦解。”
三、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鉴证的前提是必须具有社会信誉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注册会计师审计机制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所造就的一种社会中介性质的资信机制,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监督机制。注册会计师审计本身是为了筹资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能够取信于社会而开展的一种社会中介活动,因而注册会计师本身必须首先能够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必须首先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假如注册会计师失去了社会信誉,甚至严重不负责任、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或与被审计单位联起手来欺诈社会公众,便在客观上违背了市场经济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根本需求,轻则被社会和市场淘汰、重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服务空间范围,应当与其信誉的影响空间范围相同、应当讲求“门当户对”。国际性企业所聘请的往往是具有国际信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国际性的会计师事务所所承接的审计业务也大多属于国际性企业的审计鉴证业务。否则,要么影响企业的筹资效果、要么导致信誉资源的浪费。因而,企业资本的来源分布决定着企业所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应当具备的社会信誉影响范围。
在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其社会信誉视为自身的生命、并不断的通过自身良好的执业水平和业务质量提升自身的社会信誉。
社会信誉的追求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必须具有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地位、机构和经济等方面独立,才能使其精神超然、判断客观、结论公正,才能赢得社会公众投资者的信任;会计报表和审计意见的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的长期信任是确立注册会计师社会信誉的基础。社会信誉是一种资源,虽然它不能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账面反映,但它却可以为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广泛的客户。从这一点看,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信誉的作用甚至超过其有形资产的作用。
社会信誉的追求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必须讲求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不可否认,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强制性要求。但是,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只是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了基本的道德水准和要求、是区分道德与非道德的基本标准。除了这些强制性的、也是基本性的要求外,注册会计师为了追求社会信誉,还必须以高于职业道德准则强制要求的更高的道德境界来要求自己。这种高于道德准则要求的更高的道德境界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为的永无止境的软约束。
独立性的身份和职业道德的追求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赢得社会信誉,同时也是许多国家的法定性要求。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这里所规定的回避性原则,实质上就是为了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身份。除此而外,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还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和行业的限制等。美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国家的法律也都有类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