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从异常的地点发现问题。
1、从距离的远近发现异常地点。在工商企业的采购业务中,同一商品、物资可以从多渠道、多地点采购。在价格、质量等相同的情况下,一般应就近采购。如舍近求远,又无质量等特殊原因,应作为异常地点。
2、从物资运动流向发现异常地点。物资运动流向决定了购销业务所涉及的地点有一定的规律。如果地点与经济业务的内容无关或者与经济业务的内容矛盾,就应视为异常地点。
(六)从有关人员的异常变化中发现问题。
1、从经济收入状况认识有关人员的异常变化。一个人的经济状况取决于他的经济收入和对经济生活的安排。如一个人的经济收入大大超过其收入,应视为异常变化。
2、从生活方式的突变认识有关人员的异常变化。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生活方式,其变化一般是渐变的过程,而且生活方式与经济来源的大小也有一定关系。从生活方式的突变认识有关人员的异常变化,实质上也是分析经济收支的矛盾。
(七)从“帐外帐”的来源及其存在形式发现问题。
1、以领代报,以借代报形式的帐外资金。这种情况多见于各种基金的使用。如有的单位以工会领用利润留成的方式,将大量现金另外立折存储;有的将各种基金由劳动服务公司以某种用项为由领出,或者把用后剩余变为帐外资金,或者干脆巧立名目制造帐外资金等等。这类问题在财务上处理的特点是以领据、借据作为报销凭证,借记在各种基金、费用、营业外支出等帐户。
2、用各种方式让利于附属单位而形成帐外资金。这样作弊的目的,是将截留的收入变成单位的利润形式,用于不正当的开支。这类弊端留给会计帐目的踪迹是:发票所列价格异常,或工厂销售价格低于规定价格,或附属单位售出价格高于规定价格以及对附属单位有开支无收入,所得手续费、劳务费异常。
3、向非独立核算单位拨款,作减少基金处理,形成帐外资金。有些单位利用自己行使拨款职能的方便,向非直属或非独立核算单位拨款,形成帐外资金。这种错误在于混淆了基金缴拨与提存使用的界限。
4、直接截留国家收入于帐外。以各种名义截留的国家收入往往都放在附属单位,一般有帐可稽。因其必须出具合法单据给对方,要使用本单位收据、发票等单据,可以考查空白单据的领用记录、序号排列以及有关合同、协议等,不难发现其蛛丝马迹。
总之,帐外资金大都是有帐的,不过是单位帐簿之外另设的帐。有的在附属单位,有的是本单位大帐之外的小帐。应根据上述特点和踪迹,发现线索,随时要求提供会计资料,帐外资金就不难发现了。
三、经济案件主要作案手法的查帐技巧
经济案件的作案手法,是指违纪违法者运用财务上的处理技巧或利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掩盖事实真相,以达到变公共财物为私人占有,或者伪造财务报表,虚假地反映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以达到多分奖金、多留利润、少交税利等目的的种种手段。经济案件的作案手法不同,其查帐技巧也不同。
1、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帐技巧。
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最易出现此种现象。其查帐技巧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和入帐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帐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即可查出问题。如果发现有涂改采用“过桥”式填写发票或收据时,可使用核对验证法进行查对核实。对于发票和收据不编号、截留不入帐的情况,通常需与其他检查手段配合起来才行。
2、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帐技巧。
从外来原始凭证来看,主要舞弊手段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伪造单据常见于利用白条发票或收据。遇此情况,应严格审查有无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领导人的批准。盗用单据报销常见于盗用其他单位的发票或已废弃不用的单据。此种情况只需与对方单位通过核对验证即可查清问题。重报单据往往发生在供货单位不根据发票收款,而在收款时另出具收据。如果发现有用收据单独支付货款的,就应查明不使用发票付款的原因以及有无利用发票重复报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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