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0月7日电(记者李云平)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最新公布的《关于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内蒙古部分收费公路存在违规转让、发包等问题。
2006年,内蒙古审计机关对2003年至2005年全区收费公路通行费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其中存在4大问题:
一是部分收费公路违规转让权益。如通辽市交通局将304国道好力保至通辽段一级公路,以低于评估价1.84亿元转让给中国路桥集团西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是未履行招标程序,违规发包工程。巴彦淖尔市哈石收费公路哈业脑包至明安段工程,施工未进行招投标,合同价款为7455万元。同时,该项目法人乌拉特前旗大中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还将该路段部分工程,承包给了不具有建设资质的包头市万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4800万元。
三是截留、挪用车辆通行费收入和罚没超载煤炭拍卖款。包头市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近5年间共收取车辆通行费9756万元未上缴财政,全部用于人员工资、修路、偿还贷款等支出。2003年8月至2005年末,赤峰市巴林左旗十三敖包收费站共收取车辆通行费1065.9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直接坐支。
四是资产不入账及账外设账。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原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并入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后,未将收费公路账面资产合计9582.7万元纳入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形成账外资产。2004年,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定账户外单独设账核算呼集公路等三个项目办委托的机械设备招标和采购资金。截至2006年8月,该账户累计收到三个项目办公路建设资金3043万元,已累计支出2687万元,其中用于购置车辆1195万元,购置其他设备等1492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内蒙古审计机关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应处理,有关部门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