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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暴” 突出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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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11 10:41:26

《中国报道》

来源:《中国报道》作者:苗兴林

  国家审计署1月30日发布了2008年第1号公告,公布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公告指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认真整改。截至2007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1.95亿元,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305项;审计发现的117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10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公告一方面表明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另一方面也说明国家审计署在反腐败的道路上任重而道远。

  记者了解到,自2003年发布第1份审计公告以来,审计署至今已发布了25份审计公告。从刚开始每年6月份人们所期待的“审计清单”、“审计风暴”直至现今日常的审计公告,人们对待审计工作的态度日趋理性。在2008年第1号审计公告中,我们不难看出政府审计由突出真实性、合法性向突出效益性的转变。从内容上看,往年的审计公告着重于披露审计机关查处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涉及到整改事项的较为笼统。
 
 
 
而这次公告全篇披露的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或审计调查结果的纠正情况,既有传统的对被挤占挪用资金的追回或归还,也有对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更主要的是突出了制度建设和加强管理,抓住了违规违纪问题的根源,突出了政府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为审计成果转化为行政力和生产力提供了平台,体现了审计工作在经济上和社会上的效益性。

  审计公告不等于“审计风暴”

  自2003年审计署开始逐渐披露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时,全国上下都记住了这个难忘的词:“审计风暴”。及至今日,审计依然继续,风暴却已不再,它变得越来越温和、越来越理性。众所周知,我国审计实行的是行政模式,审计机关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其本身行政执法权有限,主要职责在于发现问题,也就是“打雷”。显而易见,自身定位决定了审计机关只能“打雷”而无法“下雨”。

  公众之所以关注“审计风暴”,是因为他们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的财政资金被违规使用、纳税人的钱被蚕食、老百姓的血汗钱被浪费。自看到第1号审计公告起,公众心中就有了一个逻辑定位:审计公告中有没有哪些部门、哪些单位、哪些人的问题?违规违纪的金额是不是一年比一年多?违规违纪的部门还是不是去年的单位?于是,每年6月人们就盼望着一份“审计清单”,期待着一场“审计风暴”。然而,审计公告并不能全部形成风暴,公告只能把公众应该知道的告诉公众,相对而言,风暴是一时的,公告是长期的。面对审计公告,有人慨叹“审计难,处理更难”;有人谴责“屡犯屡审,屡审屡犯”;有人赞赏审计的大胆和透明;也有人叹息审计的无力和无奈。但更多的公众不仅是希望看到有哪些部门存在问题,更渴望看到其负责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怎样避免发生类似的问题,怎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问题,从这种意义上说,“下雨”其实比“打雷”更重要。

  从2008年第1号公告中不难看出,该公告逐项列出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措施,向社会公众全面系统地提供了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整改的真实可靠的信息,实现了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有利于促进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监督国家财政收支活动,也有利于推进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近年来,审计署逐年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与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的改革力度,使审计公告成为审计机关落实审计结果,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相信不久的将来,看到日常的审计公告对老百姓而言就像是每天的“新闻联播”而不再是定期不定期的“电视剧”集中播出,看到2008年1号这样的审计公告对老百姓来说将是家常便饭而不再是“审计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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