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查中,共有86家在行业、地区和规模上具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相当职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反馈信息。调查结果显示,74%的上市公司熟知监管机构对内控的要求,但只有20%的公司认为现有内控体系能够完全满足监管要求。
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76%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或不确定如何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工作。德勤认为,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可能在于公司尚未理解风险管理对于保障资产安全、提高运营效率和公司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缺乏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人才,或者对风险管理的工作方法意识模糊;也可能是对风险管理的可操作性存在疑虑。
但是,德勤也发现一些主动型的上市公司把监管要求作为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的契机,制定了实施时间表并已经开展工作。不过,同时也有一些上市公司仍然在观望。
德勤企业风险管理服务中国区主管合伙人刘伟杰认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仅是为了帮助上市公司满足监管要求,更重要的是要将内控要求融入整个公司的
经营和管理战略。他认为中国上市公司应加快建立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的步伐,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为股东创造价值。
神华CFO张克慧则对本刊表示,中国企业在内控体系建设问题上必须走国际最佳实践与本土的基础条件、文化环境相结合的道路。根据神华的经验,她认为中国企业在建立内控体系时,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内部控制的责任体系。“先要明确内控建设的主体——确定董事会负责什么,CEO、CFO以及各个部门的领导各负责什么。”她说。
“国际实践是直接进入流程,靠流程管事;我们中国是靠人来管事,所以要管事必须先管人。”她补充说。—杨坚
作者:杨坚 吴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