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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保险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在京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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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0 10:25:04

金融时报

  日前,由中国精算师协会和北美保险企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的亚洲保险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国保险业第一次与国际同行就保险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举行专题研讨。为期1天半的研讨会不仅有助于中国保险业更好地了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进展和发展趋势,也为今后更好地完善中国的保险会计准则提供了借鉴,同时它也促进了中国保险业与北美、亚洲保险业沟通与交流。

  财政部、保监会、以及北美、亚洲地区和国内保险机构的精算与财务有关人士40余人出席了会议。在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共同探讨了国际会计准则下不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项目的理解,以及保险负债的评估标准。

  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是中国经济对外开放和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在所有上市公司中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公司执行。

  为了提高保险业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2006年10月,中国保监会发文要求所有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无论上市与否,均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从而使保险业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行业。从1年多的实施情况看,新会计准则提高了保险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降低了在境外上市的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成本,同时也积极推动了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流程的变革。

  据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4年中期重新启动保险合同准则的第二阶段工作,并于2007年5月发布了讨论稿,旨在改进不同国家之间、同一国家不同保险公司之间以及保险业与非保险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尤其是其提出的保险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目前的保险负债评估原则和方法都构成了巨大挑战,将对保险经营、保险监管产生全面、激烈、深刻而久远的影响,从而引起了全球保险业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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