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广西考区2007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广西考试委员会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7年9月14日至16日举行。 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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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答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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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
下午2:00-5:00 |
审计 |
18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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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 |
15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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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30 |
会计 |
2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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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经济法 |
15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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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
财务成本管理 |
180分钟 |
五、报名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报名简章的有关内容,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应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报名日期:2007年5月21日至5月31日(星期六照常报名,星期日休息)。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我区的报名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桂价费[2005]79号)执行。报名费(已含试卷费):每人每科55元
2.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初次报名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两张(一张粘贴于报名审核表,另一张供准考证使用);
(2)已持有IC卡的考生须出示本人的IC卡,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供准考证使用。
3.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三)报名点及考区设置
全区按行政区划分设15个报名点(即14个市财政局及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全区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五个考区。
1.在南宁市、崇左市、百色市、玉林市、贵港市财政局和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南宁考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