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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07年注税师考试1月17日-18日报名

www.canet.com.cn

2006-12-30 21:51:56

中国会计网

 

关于实施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黄人字[2006]395号

各区县人事局,黄山管委会政治处,市直及驻黄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6]1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实施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与答题方式和管理模式

  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2日至24日举行,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为: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其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方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并记住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及免试条件

  (一)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4]4号)补充规定有关报考条件为:

  1、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2、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3、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考生也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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