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价 〔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含上缴国家每人每科6元)的标准,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考试结束后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请各市人事部门将收款单位、银行帐号和开户银行于考试结束后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0571-88396652),以便及时拨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生参加考试时由监考人员发放。
八、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由各市在组织报名时进行。此次教材征订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征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报名和教材征订工作,及时填报有关表单。国税机关以教材征订工作为主。其他有关事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九、成绩公布。
2008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3.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2007年12月27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 2008年1月15日至23日 |
网络报名 |
| 2008年1月22日至24日 |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及征订教材 |
| 2008年2月1日前 |
各市采集并上报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序号数据和寄送“报名表”等 |
| 2008年 2 月19 日至25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
| 2008年6月16日至19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 2008年6月20至22日 |
考试 |
| 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4.2008年度报考全国注册税务师人员登记表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