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盐人通[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7]357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市人事局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负责我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二)我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查由市人事局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牵头协调本地税务管理部门并转发文件等工作,并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终审由省统一进行。
(三)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由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共同负责。报名及信息的采集、汇总和上报等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四)各地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
请严格按《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计划》(附件1)安排做好有关工作,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试时间和考点设置
(一)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20日下午、21日和22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
(二)我市考点原则设在盐城市市区,具体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名组织
(一)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我市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22日。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ycks.gov.cn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08年1月23—24日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事局接受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178号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86668104。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县(市、区)考生的相关材料,应先到所在县(市、区)人事局职称科验证。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遗忘上年度档案号的老考生,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jsrsks.com.cn)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市、县两级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省人事厅将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