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08年1月14日至1月31日(节假日除外)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信息管理处(218室)接受报考人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须持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份及报考人员报名表和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或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年限证明各一式两份,并提交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证明或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须持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份,报考人员报名表、免试表(附件1,手工填写即可)、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和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各一式两份,并提交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相关事宜
1、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各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帮辅工作,使每一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审查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考试收费及教材征订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报名费每人10元。
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及发行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
五、注意事项
1、《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务必注意:①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②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③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2、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等5个科目。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由考点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4、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长期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长期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核实,否则不得进场考试。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考生。
5、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及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6、根据人事部3号令的有关规定,在2006、2007年度考试中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停考人员名单各单位可在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报名室(218室)查询。
7、考前一周领取准考证,不另通知。
附件1:2008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附件2:单位报名汇总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