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发[2007]100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东侨开发区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闽人办〔2007〕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集中报名时间定于5月8日-11日,以后每周五上午半天补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二、报考人员报名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及个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属于后取学历人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中华会计网校汇总整理
三、我市报名地点定于市人事考试中心(地点: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二楼,联系电话:2077115)。考生在集中报名时间内经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后到考试中心报名。
宁德市人事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