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违反有关规定,符合撤销注册规定情形或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规定情形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不予通过年检,并报中评协撤销其注册或吊销其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四)对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年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我会将在注册管理网络数据库中将其转入协会代管节点。对处于协会代管状态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代管时间超过12个月的,将报中评协撤销其注册。
(五)我会在年检中发现资产评估机构不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将把有关情况通报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年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由所在的资产评估机构统一缴纳年检公告费100元/人;
(二)年检工作结束后,协会将在公开报刊上公告年检合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名单;
(三)年检材料经收集整理完毕,由评估机构统一装订后上报;
(四)协会具体负责办理此项工作的联系人:蓝仕铭、叶 茂,
联系电话:(028)86759501,办公地点:成都市红星路二段120号亚新大厦10楼003房间。
附件:(点击下载>>)
1.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2.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
3.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4.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情况汇总表
5.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