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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布置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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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6 12:51:41

中国会计网

 

关于布置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皖注协[2007]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以及中评协《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具体内容

  年检是指对在正常营业并已履行会员义务执业机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进行的年度检查。具体内容为:

  1.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指注册资产评估师);

  2.是否在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3.是否在当年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或资产评估业务;

  4.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情况;

  5.当年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6.当年接受后续教育培训情况;

  7.会员义务是否履行,如交纳会费、年检费等;

  8.应当进行年检的其他内容。

  二、年检的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以及省财政厅政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年检将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厅窗口统一办理。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须于2007年2月28日前上报年检材料

  三、年检不予通过的情形

  1.年龄已满70周岁(仅指注册资产评估师);

  2.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执业;

  3.未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执业;

  4.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满12个月;

  5.未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培训且无正当理由;

  6.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7.受到刑事处罚;

  8.不适合担任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其他情形。

  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不能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省注协、评协将撤销其注册或报中评协撤销其注册,收回证书。符合《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

  四、年检时应提交的资料

  为保证上报资料规格的一致,便于存档保管,执业机构所报资料统一要求使用A4纸。

  1.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团体会员情况表(详见附表1);

  2.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年检表(详见附表2);

  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表格(详见附表3~6);

  4.事务所分所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名单(详见附表3、4);

  5.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

  6.因证书登记页面已满而须换证的执业人员,另提交一张照片(注册会计师为2寸彩色近照,注册资产评估师为1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粘贴在“附表6”的相应位置上。

  以上各表均可上网下载打印,部分表格需要正反面印制。

  五、年检的主要程序和方法

  1.执业机构准备阶段:2007年1月31日前,各执业机构认真对照本通知的年检条件和需要提交的资料,做好充分准备,上网下载打印或复制年检表格和附件、整理参加年检的人员名单、清查未执业的人员名单,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填写有关表格。

  2.上报资料阶段:2007年2月28日前,各执业机构将要求的资料人工报送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厅窗口(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03号,邮编:230001;电话:0551—2866701)。部分路途遥远的执业机构也可通过特快专递邮寄,但须在信封表面注明年检材料,并标明机构名称、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

  3.审查资料阶段:省注协注册部收到省政务服务中心转来的年检资料后,将对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同时根据各职能部室提供的暂不能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名单,对初审存在问题的执业机构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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