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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0月17-29日网报

www.canet.com.cn

2007-10-15 10:06:02


 

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扬财会[2007] 号

各县(市)会考办,邗江、广陵、维扬、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7]44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7]4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度起,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我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仍按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要求进行。具体条件见附件一。

  三、考试时间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5月17、18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四、报名时间

  扬州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10月17日始至10月29日止。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内登陆江苏省财政厅官方网站(www.jscz.gov.cn)报名注册,逾期省财政厅服务器将关闭,不再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五、资格审核

  扬州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于2008年10月22日始至11月2日止。考生网上报名注册成功后务必在上述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到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拍摄照片,逾期省财政厅服务器将关闭,不再受理考生资格审核。扬州市直、邗江区、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的考生全部到扬州市汶河北路31号市财政局会计处进行资格审查。全市报名点设置情况如下表:

报名点
地点
地址
联系电话
扬州市直
扬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汶河北路31号
87314781
江都市
江都市商业学校
仙女镇工农路19号
86861074
仪征市
仪征市财政局
真州西路64号
83434700
高邮市
高邮市财政局
高邮镇海潮路49号
84616752
宝应县
宝应县财政局
叶挺东路2号
88236925

  六、收费标准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门科目42元;

  3、培训费:150元/门。

  七、考试用书的征订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征订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精神,2008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大纲要求,在2007年考试辅导教材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后出版发行。“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见附件二。

  为方便考生复习,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将把修订中所涉及的有关调整、勘误内容,一方面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上公布,另一方面单独印刷成册,免费提供给已购买2007年考试教材并报名参加2008年考试的考生(报名时一定要在报名点登记)。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结合考试报名做好考试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订购考试用书,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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