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越权处理。各地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和信息录入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等信息有误应及时进行更正。
(四)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对考试各阶段工作的要求,我们制定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安排本地区的考务工作日程,抓好落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扎实实地完成各项考务工作,保证我省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五)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查卷。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四、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则,做好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附件1: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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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档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 级 资 格 |
高中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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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资 格 |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说 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二、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的计算,按如下规定掌握:
1.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06年底。从事财政、税务、审计、统计、金融、会计教育和会计研究工作的时间,可以视同会计专业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2.专业资格年限,从评审确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之时算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业资格年限,从“资格证书”上的授予时间算起(其中:应持证上岗的在职会计人员,在国家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后的会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与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实际注册期间相一致)。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2: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地在2006年11月8日之前公布报名日期、地点及报名办法。
二、2006年11月9日至17日为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各地报名具体时间自定)。在报名的同时向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及预订书款。
三、2006年12月25日前,完成考生信息上报。
四、2007年2月25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报省会计考办。
五、2007年5月12日前各市完成考场设置等考试准备工作,并向报考人员核发准考证。
六、2007年5月17日前完成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值班电话报省会计考办。
七、2007年5月19-20日举行考试。
八、2007年5月21日各市将实际考试卷送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
九、2007年6月26日完成全省评卷登分工作。
十、2007年7月15日,各地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7年度考试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