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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局出台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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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8 17:34:00

中国会计网

  近日,上城区审计局根据审计署令第6号,按照市局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了《上城区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办法》。

  《办法》分为审计成效和审计规范两部分,审计成效采用加分法,审计规范采用扣分法,并对各行业审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作了具体规定。体现了四个特点:

  一、突出审计成效利用。一是进一步增强审计成果整合和运用意识,及时汇总归纳审计中获取的信息,扩大审计宣传。二是对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有关的情况和问题,要有分析性成果,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有数据、有分析,既要揭露问题,又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研究解决预防的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积极运用审计署5号令及相关先进审计技术方法,逐步开展计算机审计。

  二、强化各类审计项目的规范。抓住各行业审计项目特点,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等每一环节逐一进行细化和明确,制定各类审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三、增强交流评比促提高。对同步审计项目以及查出问题较多、违规金额较大的审计项目,进行交流评比,经过互相切磋,促进审计质量不断提升。

  四、加强考核创精品。一是以审计质量的优劣为标尺,具体确定考核分值,对考核分值较高的审计项目推荐到市审计局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比,获奖的双倍加分。二是对审计调查、财政同级审、计算机等工作量大、有特色的审计项目在原有项目考核分的基础上配比加分,鼓励审计人员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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