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9年以来,我市将再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我市从事会计工作满30年的会计人员现可进行申报。
申请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从事会计工作满30年,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现职会计人员,会计工作年限,指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的累计会计工作时间;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因规定的情况曾离开会计工作岗位,累计时间不超过10年的,可以连续计算。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即日起至8月31日前到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报,市直属单位直接到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财政窗口申报(联系电话8892620288926213)。申请表格可上温州财税信息网下载。
温州商报·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