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8-2 9:32:59
2、考生如对已公布(查询)的成绩有疑异,可在8月8日前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提出卷面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有关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事宜,请与当地人事部门咨询。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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