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行紧急突发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紧急信息瞒报、漏报1次或迟报2次,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三)通报考核情况。各单位信息报送、被采用篇数及得分情况每月通报1次;对被评为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彰。
四、奖项设置
(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设一、二、三等奖,按全年信息考核得分及信息工作情况研究确定。
(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设优秀信息员和积极信息员,根据全年信息考核结果,结合单位推荐意见研究确定。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