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人事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及“征订单”,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收取考试费及订书款,“领书凭证”盖章后退回给考生,没有盖章的无效。
报考初级资格的由县(市、区)人事部门审核,报考中级资格的须经市人事部门审核。
考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上报名并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于10月30日至11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点考场设置。
各地人事部门必须按照工作计划(见附件2)的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考点考场设置在台州市政府所在地。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及说明。
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考发〔2007〕18号文件精神要求,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市统一组织征订和发行。各地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考试用书的宣传、征订和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考试用书的征订服务工作,严禁推销盗版书和强行搭配其他书籍。在征订考试用书过程中应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国家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形成2007年新版经济考试用书。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2、为提高经济考试用书的科技含量,防止盗版,便于考生复习,2007年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一书中,增加了电子辅导光盘。光盘的内容包括考试大纲、以互动方式作答习题、2006年试卷和考生应考须知等。
3、今年考生征订考试用书统一在网络报名时在网上填写“征订单”。考试网上报名完成后,“征订单”可与“报名表”一并打印,也可单独打印。征订人须在“征订单”的征订确认处签字,在现场确认时与书款一并交给确认点工作人员。
各地须在6月8日前将有关考试用书征订数汇总后报我中心。
七、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含上交国家每人每科4元)。
八、成绩公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分布范围广,报考人数多,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各地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2.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5月9日 |
省印发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5月29日至6月6日 |
各地组织网络报名 |
| 6月5日至7日 |
各地组织资格审查、报名收费及教材征订 |
| 6月11日前 |
各市上报考试用书征订数 |
| 8月31日前 |
各市上报报名信息及试卷订单等 |
| 10月29日前 |
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人员名单 |
| 10月30日至11月2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 11月3日 |
考试 |
| 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