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3-23 10:10:22
3、各县(市、区)财政局要细化各项考务工作计划,与各考点学校签订责任书,明确考试组织部门与考点学校的职责,并于2007年3月25日前上报考务工作计划及《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表》、《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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