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3.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2007年12月27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 2008年1月15日至23日 |
网络报名 |
| 2008年1月22日至24日 |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及征订教材 |
| 2008年2月1日前 |
各市采集并上报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序号数据和寄送“报名表”等 |
| 2008年 2 月19 日至25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
| 2008年6月16日至19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 2008年6月20至22日 |
考试 |
| 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4.2008年度报考全国注册税务师人员登记表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