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全部为客观题,有单选、多选和判断题三种题型。
考试复习资料为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有关考试参考用书。
七、考务费
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每人每科目35元。
八、考试成绩的核定
由省财政厅确定合格标准。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人员,成绩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与有效文凭同时使用才有效。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目的,必须两科同时合格,发给全科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二年,考试合格者按《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向各级分管的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二00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