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及时做好考试报名人数的汇总及考试用书、试卷需要量的统计工作。务必于2007年12月22日前上报考试用书需要数,并于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及试卷需要量统计表》(见附件2)。
3、各县(市、区)财政局要细化各项考务工作计划,与各考点学校签订责任书,明确考试组织部门与考点学校的职责,并于2008年3月20日前上报考务工作计划及《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表》、《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责任书》。
附件: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金华财政局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